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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玄宗 - 校園訊息 | 2021-12-28 | 點閱數: 24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12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68285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1214(星期一)起至33(星期四)截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

三、報名方式及地點:

()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由該校造冊【附表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縣市鑑輔會)辦理鑑定作業。

()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單位造冊【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 )辦理鑑定作業。

()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學校造冊【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 )辦理鑑定作業。

詳見: https://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9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