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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玄宗 - 校園訊息 | 2023-08-21 | 點閱數: 111

依台南市府來文,有意願參加台南市 112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委員會之身心障礙學生或幼兒家長代表和資賦優異學生家 長代表者,請向資源班或幼兒園報名,並填寫推薦函。

臺南市112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委員

身心障礙學生或幼兒家長代表和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推薦表

填表日期:              

被推薦者

推薦類別

£身心障礙學生或幼兒家長代表

£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

學生及幼兒

現就讀學校

學生及幼兒

年級

家長姓名

家長英文姓名

家長性別

家長

飲食習慣

家長聯絡電話

家長電子信箱

家長通訊地址

被推薦者資格

R家長代表之委員應為現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本市市立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或為現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

其他補充

本人具備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意識,並具有協助改善特殊教育學生權益之意願。

被推薦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推薦者

承辦人員                              單位主管                              ()

備註:被推薦者為家長代表,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臺南市 112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
家長代表委員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為______(學生姓名)之學生家長,茲同意參與本市 112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____________家長代表委員之推薦。

此致

臺南市政府

被推薦者姓名(簽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備註:

倘經錄取為本市府 112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

1.能執行本市府 112 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之任務。

2.自行前往指定地點參與相關會議。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